實踐教學與實訓
當前位置: 首頁 - 本科生教育 - 實踐教學與實訓 - 正文
吉林大學新能源與環(huán)境學院本科實習教學請假管理規(guī)定
發(fā)布日期:2019-06-14 14:55:22 作者:   來源:    閱讀:

為進一步規(guī)范學院實習教學工作管理,加強學生組織紀律性,提高實習教學質量,特制定本規(guī)定。

一、適用范圍

本規(guī)定適用于學院全體在籍本科生。

二、請假程序

1.學生請假,需提交《請假條》一式兩份,由學生本人、家長、帶班教師、實習隊長和學院負責人簽字后,交學院學生工作辦公室和系里備案,否則請假不予生效。

休假期滿后,須及時到帶隊教師和輔導員處銷假,否則不能獲得實習成績。

2.學生請假應提前辦理請假手續(xù),因急事或身體不適臨時請假,須在返回后補辦請假手續(xù),否則不能獲得實習成績。

三、請假時長與成績評定

1.請假時間不足一天按一天計算。

2.實習成績按照請假時間占實習天數的百分比進行扣除,每個實習環(huán)節(jié)單獨核算,詳見各系請假制度。

3.根據《吉林大學本科實習教學管理辦法(試行)(校教字〔201685號)》規(guī)定:學生在實習期間因故(含請假)缺少1/5及以上實習學時,不能取得該實習環(huán)節(jié)的考核資格。實習成績不及格者,必須重修。實習環(huán)節(jié)不能免修。

四、本制度自發(fā)布之日起執(zhí)行,由新能源與環(huán)境學院負責解釋、修訂和完善。

新能源與環(huán)境學院

2019612


關閉

    地址:吉林省長春市解放大路2519號 電話:0431-88502606 傳真:0431-88502606 郵箱:cer@jlu.edu.cn

Copyright ? 1996-2020 | 吉林大學新能源與環(huán)境學院版權所有 

鄱阳县| 云霄县| 定西市| 永州市| 黄山市| 宁德市| 同德县| 黑水县| 比如县| 南溪县| 公安县| 淮南市| 呈贡县| 苍山县| 利津县| 都江堰市| 青海省| 鄂温| 喀喇沁旗| 宜君县| 雷州市| 龙江县| 镇安县| 建瓯市| 东城区| 漾濞| 吉隆县| 崇义县| 久治县| 民乐县| 南丹县| 沙田区| 湖北省| 碌曲县| 西昌市| 韶关市| 大埔县| 山西省| 杭州市| 宝鸡市| 磴口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