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吉林大學博士研究生“申請考核制”招生實施辦法(試行)》(校研院字〔2020〕77號)要求,結合吉林省、吉林大學常態(tài)化疫情防控要求及我院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新能源與環(huán)境學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請考核制”招生實施細則。
一、選拔原則
堅持安全第一、公平至上、質量為先的原則。按照國家、吉林省及我校疫情防控常態(tài)化工作要求,嚴格落實考試期間疫情防控措施,切實保障考生及我院師生員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嚴格考生資格審查,嚴格考核過程管理,嚴肅考風考紀,加強監(jiān)督檢查,強化信息公開,確保考核招生工作公平公正;遵循高層次專業(yè)人才選拔規(guī)律,科學制定考核方案,科學設計考核內容,堅持全面衡量、綜合評價、擇優(yōu)錄取、寧缺毋濫,確保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質量。
二、組織機構及職責
1、成立學院“申請考核制”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成立院長任組長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學院“申請考核制”的選拔方案和實施細則,確保學院的“申請考核制”的招生工作科學規(guī)范、安全平穩(wěn)。
2、成立資格審核小組。成立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書記、副院長、系主任(或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系主任)、研究生辦公室主任等五名以上人員組成的“資格審核小組”,對申請考生的申請資格進行審查評估。
3、綜合考核小組。全體通過“申請考核制”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的指導教師及系主任(或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系主任),可根據學科專業(yè)博士生報名情況分成若干個綜合考核小組,具體人選在綜合考核前確定。
4、監(jiān)督檢查小組。成立由紀委書記任組長、紀委委員任組員的監(jiān)督檢查小組,對本單位考試錄取的工作程序、保密規(guī)定、信息公開公示和工作人員的廉潔廉政等進行監(jiān)督檢查。
三、“申請考核制”招生專業(yè)及導師
序號 |
招生專業(yè)代碼/名稱 |
研究方向 |
招生導師 |
招生人數 |
備注 |
1 |
0818Z4 地下水科學與工程 |
1、地下水資源評價、模擬與管理 2、地下水土污染過程與修復工程 3、水資源評價與管理 4、水環(huán)境與水生態(tài) |
肖長來 楊悅鎖 張玉玲 梁秀娟 楊青春 卞建民 |
1 1 1 1 1 1 |
學術型 |
2 |
083001 環(huán)境科學 |
1、環(huán)境化學 |
鄭娜 |
1 |
學術型 |
3 |
083002 環(huán)境工程 |
1、污染場地污染的控制與修復 2、環(huán)境與新能源材料、裝備 |
趙勇勝 張大奕 董雙石 |
1 1 1 |
學術型 |
4 |
0830J4 環(huán)境管理與環(huán)境經濟 |
1、環(huán)境規(guī)劃與管理 |
趙文晉 |
1 |
學術型 |
5 |
085700 資源與環(huán)境 |
1、地下新能源開發(fā)與利用 2、環(huán)境污染生物防治與生態(tài)技術 3、水處理技術 4、污染場地污染的控制與修復 5、環(huán)境與新能源材料、裝備 |
辛欣 郭平 鄒東雷 呂聰 秦傳玉 馮威 |
1 1 1 1 1 1 |
專業(yè)型 |
因招生計劃有限,招考方式多樣,考生在報考前,應和導師取得聯系,以確定報考專業(yè)或導師是否有招生計劃。
四、考生申請條件
(一)基本要求
符合《吉林大學2023年招收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招生簡章》的報考要求。
(二)外語水平要求,符合以下任意一項
1、全國大學英語四級或六級考試成績達到425分及以上。
2、托福(TOEFL)考試成績達到90分及以上。
3、雅思(IELTS)考試成績達到6分及以上。
4、GRE成績達到300分及以上(新)。
5、英語專業(yè)四級或八級考試成績60分及以上。
6、WSK(PETS-5)考試成績60分及以上。
7、通過俄語專業(yè)四級考試或全國大學俄語四級(CRT4)或俄羅斯聯邦對外俄語等級考試ТРКИ的B1及以上。
8、通過日語專業(yè)四級考試或全國大學日語四級(CJT4)或日語能力測試(JLPT)N2及以上。
9、在英語、日語、俄語國家或地區(qū)獲得碩士或博士學位。
10、在國外有1年以上(含1年)全日制學習經歷(報考英語、日語、俄語語種為當地主要日用語言和授課語言)的人員,該部分人員需提供學習經歷的證明和成績單。
五、考生報名
(一)網上報名
以“申請考核制”方式報考我院的考生(包括碩博連讀生、“申請考核制”考生
)須登陸吉林大學招生網進行網上報名(網址http://zsb.jlu.edu.cn/),網上交納報名費人民幣200元,報名費一經繳納,均不辦理退還。網報時間截止前未成功交納報名費的視為報名信息無效。網上報名和繳費時間為2022年12月26日—2023年1月31日。
考生報名前須認真閱讀《吉林大學2023年招收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招生簡章》(全日制)的報名條件、報名時間、上傳材料、網上確認、錄取等相關要求。
(二)提交材料
考生須于2023年2月1日前,將申請材料電子版發(fā)至郵箱hjxjx@jlu.edu.cn。所有申請材料均須按序排列,形成1個PDF文件,文件命名格式:報考導師姓名+考生姓名。考生提交的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如有偽造,一經發(fā)現,立即取消其報名、考核、錄取資格。申請材料均不予退還。
1、《吉林大學博士研究生報名信息簡表》一份(吉林大學博士研究生報名系統(tǒng)下載并打印,“本人自述”欄及承諾人簽名均由考生本人手寫)。
2、兩名報考學科專業(yè)領域內的教授(或相當專業(yè)技術職稱的專家)“專家推薦書”。
3、擬攻讀博士學位期間本人的研究計劃,要求3000字左右。
4、考生(含軍人)本人居民身份證件復印件。
5、本科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復印件。
6、已獲碩士學位人員碩士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復印件(應屆碩士畢業(yè)生提交 研究生證復印件或所在學校研究生學籍管理部門出具的在學證明)。
7、在國內獲得碩士學位者,須提交由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fā)展中心 (http://www.cdgdc.edu.cn/)出具的學位認證報告復印件。
8、在 國 ( 境 ) 外 獲 得 碩 士 學 位 者 , 須 提 交 由 教 育 部 留 學 服 務 中 心 (http://www.cscse.edu.cn/publish/portal0/)出具的學位認證報告復印件。
9、外語水平證明材料復印件。
10、獲獎證書、發(fā)表論文、獲得授權專利及其它原創(chuàng)性研究成果的證明材料。
11、研究生階段成績單。由考生所在學校研究生管理部門提供,并加蓋公章; 非應屆畢業(yè)生可由考生檔案所在人事部門或畢業(yè)學校檔案管理部門提供,并加蓋 公章。
12、碩士學位論文(應屆碩士畢業(yè)生可提供碩士論文概要)。
六、考核選拔程序
學院根據學校相關要求成立不少于5人組成的“資格審核小組”,確定資格審核標準和進入綜合考核的比例,對考生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評估,綜合考慮考生的外語水平、學習成績、碩士論文、參與科研、發(fā)表論文以及獲獎等情況,按百分制給出成績。根據資格審核成績擇優(yōu)確定進入綜合考核的考生名單,并于12月20日前在我院網站公布。考生成績在60分以下的為不合格,不予進入下一階段的綜合考核。
(二)綜合考核
1、綜合考核時間地點
2023年2月20日左右,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綜合考核內容形式
學院成立不少于5名本學科副教授職稱(含)以上專家組成的“綜合考核專家組”,對通過資格審核的考生進行綜合考核。
綜合考核內容包括學術水平考核及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考核內容要加強對 學生的全面考查和綜合評價,既要注重學業(yè)知識考核,也要加強對考生專業(yè)能力 素質和科研創(chuàng)新潛質的考查,既要注重學生的考試成績,也要注重學生的一貫表現。綜合考核形式采取網絡遠程線上面試形式進行,利用阿里釘釘和騰訊會議平臺。每位考生的綜合考核時間不少于30分鐘,綜合考核須全程錄音錄像。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計入綜合考核成績, 但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3、綜合考核成績及錄取
綜合考核成績:
綜合考核成績按百分制計算(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根據綜合考核成績及導師名額情況擇優(yōu)確定擬錄取名單,擬錄取名單將于2023年2月24日左右在我院網站公示,公示期為3天。
七、招生咨詢及申訴渠道
學院成立由院紀委書記任組長的監(jiān)督檢查小組,對考試錄取的工作程序、保密規(guī)定、信息公開公示和工作人員的廉潔廉政等進行監(jiān)督檢查。考生對各考核環(huán)節(jié)和錄取結果有疑問的,可向學院提出申訴,申訴人向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提交書面申訴書及有關證明材料,由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調查、處理。如對學院做出的申訴處理仍有異議,可進一步向學校招生辦公室或紀委監(jiān)察處提出申訴,由學校招生辦公室或紀委監(jiān)察處按照教育部及學校相關文件要求進行調查處理。
學院招生咨詢申訴電話:0431-88502284。
八、其它事項
1、我校教師及工作人員凡與考生為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 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應主動回避,不得參與博士招生考試工作。 違反招生考試回避制度的將按相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2、學術學位考生錄取類別為全日制非定向(吉林大學在編教職工、全日制博士專項計劃考生允許錄取類別為全日制定向);專業(yè)學位考生錄取類別為全日制非定向或全日制定向。非定向考生的檔案及工資關系須轉入吉林大學。
3、考生體檢工作在新生報到后組織進行。
4、吉林大學博士研究生招生簡章網址:http://zsb.jlu.edu.cn/info/2822.html
本細則由吉林大學新能源與環(huán)境學院負責解釋。
吉林大學新能源與環(huán)境學院
2022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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