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學“吉林銀行獎(勵)學金”(研究生)由吉林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我校設立,用于獎勵和資助基礎學制內全日制優(yōu)秀研究生及勤奮好學的經濟困難研究生。為做好2024年度吉林大學“吉林銀行獎(勵)學金”(研究生)評選工作,現將相關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獎勵人數及金額
“吉林銀行獎學金”獎勵總人數為6人,獎勵額度為3萬元/人,獎勵總額度為18萬元;
“吉林銀行勵學金”獎勵總人數為8人,獎勵額度為2萬元/人,獎勵總額度為16萬元。
二、獎勵范圍及推薦名額
獎勵范圍為基礎學制內的全日制2022級、2023級研究生。
我院可推薦“吉林銀行獎學金”、“吉林銀行勵學金”候選人各1名。
三、申報條件
(一)“吉林銀行獎學金”申報條件
1.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2.遵守法律、法規(guī),遵守學校(院)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
3.誠實守信,身心健康;
4.熱心公益事業(yè),積極參與社會實踐活動,參加學校(院)的各類教育教學活動及其它集體活動;
5.學習成績優(yōu)異,科研水平突出,當前學歷期間,獲國家獎學金或校一等研究生優(yōu)秀獎學金;
6.當前學歷階段取得與本學科相關、具有五種價值(科學價值、技術價值、文化價值、社會價值和經濟價值)的高水平研究成果。成果第一署名單位為吉林大學,學術論文本人為一作或除導師外一作,授權專利本人為前三名發(fā)明人。
(二)“吉林銀行勵學金”申報條件
1.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2.遵守法律、法規(guī),遵守學校(院)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
3.誠實守信,身心健康;
4.熱心公益事業(yè),積極參與社會實踐活動,參加學校(院)的各類教育教學活動及其它集體活動;
5.學習成績優(yōu)異,科研水平突出,當前學歷期間,獲研究生國家獎學金或校一等研究生優(yōu)秀獎學金;
6.自強自立,生活簡樸,無鋪張浪費行為,申請人系孤、殘或申請年度系國家及學校認定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同等條件下,列入研究生重點經濟關注對象的學生優(yōu)先考慮。
四、評審流程
(一)學生申請。相關研究生根據申報條件進行申報,并按要求向培養(yǎng)單位提交申報材料。
(二)單位推薦。研究生培養(yǎng)單位進行初評,推薦本單位參評候選人,在本單位內部進行為期3個工作日的公示,并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上報候選人相關材料。
(三)材料審核。黨委研究生工作部對各單位候選人資格及材料進行審核,審核不合格的,培養(yǎng)單位原則上不能補報。
(四)學校評審。學校組織評審答辯,評選出擬獲獎人選。
(五)學校公示。評選結果在校內辦公網上進行為期5個工作日的公示。
五、材料上報
電子版材料上報:請擬參加評選的同學于2024年10月15日下午16:00前將附件1《吉林銀行獎(勵)學金評選表》(excel版本)的電子版與佐證材料發(fā)送至liyejlu@jlu.edu.cn,郵件主題命名為:吉林銀行獎學金/勵學金+專業(yè)+博/碩+姓名。紙板材料交至理化樓561助管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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